远洋境外债务重组:11月召开债权东谈主会议 来岁1月的核准聆讯将审议股权保留等公谈性界限内问题
10月18日,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经过中的要津一环——英国重组筹划的债权东谈主会议召集聆讯(Convening hearing)开庭。法官应承在现存分组基础上,召开债权东谈主大会进行投票,时期定为11月22日。
因为旗下好意思元债受英王法统辖,远洋集团遴选通过并行的英国重组筹划和香港条约安排实践境外债务重组。香港条约安排筹划的债权东谈主会议召集听证会定于10月31日举行。
在英国重组筹划机制下,法官具有较大的裁量权,知足投票率仅仅基础条目之一,决策的公谈、最优等成分均在法官的考量界限。法官将远洋集团筹划本年12月召开的核准聆讯(sanction hearing)脱期至来岁1月。
此外,针对债权东谈主小组忽视的对于决策的股权保留问题、远洋集团主要鼓吹签署的支援文献等多个疑窦,法官明确暗示将鄙人一阶段即核准聆讯才调进一步审理。
基于现存分组召开债权东谈主会议
这场备受温雅的庭审于英国时期10月8日的上昼10:30开庭,下昼4:30罢了。正如这场聆讯的称呼同样,法官需要判断是否根据现存的分组,准许召集债权东谈主会议。庭上,债权东谈主小组忽视重组筹划磋商的问题疑窦,并抒发对当今重组筹划的激烈反对。
全程听完聆讯的音书东谈主士向记者暗示,法官应承以现存的债权东谈主分组,来召集债权东谈主会议,时期定于11月22日。
据此前公布的重组决策,远洋集团将未偿还本金总和约为56.36亿好意思元的债务分红四个分组,A组为19.18亿好意思元的贷款,B组为19.2亿好意思元单据、C组为11.98亿好意思元单据,D组为6亿好意思元永续债。
对于分组的互异,远洋集团此前曾阐发,银团债务有很多既有的担保主体告成或障碍抓有境外钞票;比拟之下好意思元债券刊行东谈主不抓有现实钞票。
当今,各组的投票率依然差距较大。来自法庭的音书,远洋集团现存的重组决策投票率为A组86.27%、B组19.07%、C组12.06%、D组17.97%。为招引债权东谈主投票,10月18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再一次将基本应承费的礼貌时期延后至11月1日。
不同组别的回收率亦有死别。上述音书东谈主士先容,基于庭上说起的孤苦第三方分析论断,A组的计帐回收率为4.9%-9.9%,B组为2.2%-4.7%,C组为0.9%-1.9%,D组为1.3%-2.8%。庭上提到,按照重组筹划瞻望的回收率永诀为A组23.8%-29%,B组11.2%-18.1%,C组4.6%-12.5%,D组6.7%-14.2%。按上述臆测所得的各组别债权东谈主的重组回收价值分拨为A组60.4%,配资网B组27%,C组7.3%,D组5.3%。
在法庭上,远洋方面称,按照重组筹划任何组别债权东谈主均将赢得远高于计帐情况下的回收率,因此,重组筹划不会使得任何一个债权东谈主的权柄受损。上述音书东谈主士称,法庭最终认同各组别债权东谈主的权柄存在明确互异,因此认同面前分组,并应承按此召集债权东谈主大会。
债权东谈主忽视的诸多疑窦将鄙人一阶段审议
核准聆讯对两边面均相配攻击,法官会空洞筹商重组筹划的公谈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稳当关系法律要求,进而决定是否批准重组决策。
庭上,法官晓示,至少需要3天核准聆讯完成审议和判决,核准聆讯的时期也由此前的12月2日脱期至2025年1月13日。债权东谈主不错获取更多的准备时期。债权东谈主小组的英国御用大讼师暗示,将提交更多凭证,包括各人证词等来反驳重组决策。
法官同期提到,远洋集团重组决策比拟商场上其他重组案例现存鼓吹股权的保留比例更高,鼓吹享有的份额过大就会相应地挤占债权东谈主的份额。记者获取的文献透露,以现存的重组决策,在重组完成后,远洋集团现存合座鼓吹(包括主要鼓吹和公众鼓吹)在股权稀释后,仍可守护50.7%的抓股。
对于远洋集团的主要鼓吹中国东谈主寿仍是签署过支援文献、股权回购承诺函等文献,是否为增信文献,远洋集团和债权东谈主各执一词。远洋集团觉得支援文献是“Non-Binding”性质(不具备法律敛迹力),这在通函中有明确阐发;债权东谈主则觉得这是增信算作,且远洋不应该拒绝透露这些签署的文献。对于这些签署的文献,法官称,这属于公谈性的界限。债权东谈主则暗示,将在核准聆讯(sanction hearing)上要点忽视质疑。
对于法庭上波及的股权保留问题和公谈性问题,法官应承关系疑窦在后续的核准聆讯阶段进一步审理。
法官还要求远洋集团通过贵寓库(data room)表情公开关系文献信息给债权东谈主,以向后者提供更实足的信息。
针对债权东谈主忽视的多个问题,法院同期要求刊行东谈主在阐发函件(explanatory statement)中作念出阐发和阐发,远洋方面还需要阐发重组决策若何影响扫数利益关系方。
债权东谈主小组暗示,法院在这一阶段准确指出很多公谈性疑窦,阐发当今重组决策存在显然障碍。债权东谈主小组要求公司必须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及推出改善决策,才有契机最终通过重组决策,不然将不绝全力反对。